便攜式電子地磅計量性能標志及說明性標志 說明:
便攜式電子地磅的完整說明性標志,包括衡器的名稱和型號、出廠編號(若適用,應當在每一承線器上進行標志)計量器具制造許可證的標志和編號、制造廠商標、進口商商標(若適用)適用于對液體稱量(若適用)最高通過速度、過衡方向(若適用)靜態稱量的分度值(若適用)電源電壓、電源頻率、溫度范圍(若溫度范圍不是10℃4。用符表示的動態汽車的標志,輛總重量的準確度等級、單軸荷的準確度等級、軸組載荷的準確度等級、最大秤Ma、最小秤量Min、分度值d、最高運行速度、最低運行速度、每車最多軸數(若適用)A_。還可標志適用檢驗超載的特殊車輛。以上這四項外觀檢查都是從計量管理角度,對被檢測衡器所進行例行檢查。
23安裝與使用條件檢查
便攜式電子地磅的安裝應符合本規程6.6的規定,使現場的環境對稱量結果的影響減少到最小,使用條件應按照制造廠家的技術說明書。
由于便攜式電子地磅是極易受安裝狀況和使用環境條件的影響,所以應當對便攜式電子地磅的安裝和使用條件進行檢查。要保證便攜式電子地磅示值的準確,便攜式電子地磅的設計安裝和使用條件應盡可能減少安裝現場的環境條件對衡器的不利影響,具體要求應符合本檢定規程的附錄C附錄D的規定和制造廠家的技術說明,檢定時應按規定進行檢查。還要檢查便攜式電子地磅的適用性,包括使用的適用性和檢定的適用性。
便攜式電子地磅的承載器與地面之間的空隙應全部覆蓋,保證沒有任何碎石或其他物體影響便攜式電子地磅的準確度。若便攜式電子地磅的安裝的一些細節確實對稱量操作有影響(如地基的水平、引道的長度等),則應在試驗報告中記錄這些細節。如果便攜式電子地磅的稱重機構是安裝在地坑中,應預設排水系統,防止便攜式電子地磅的任何部件被水或液體淹沒。如果便攜式電子地磅的稱重傳感器安裝在氣溫可能低于-10℃的環境中,應采取措施(如:加熱器電纜)以確保便攜式電子地磅的稱重傳感器工作正常。
便攜式電子地磅的承載器前后兩端引道的結構應穩固并可承受相應的載荷。引道應是一個平直的,表面基本水平的光滑平面。當車輛通過時引道可以同時支撐車輛的所有輪胎。引道應具有足夠的長度可以同時支撐便攜式電子地磅能夠稱量的最長車輛類型的所有車輪。在引道前面應提供相當平滑水平的路面,以便試驗車輛駛到引道前就可以接近試驗速度。為了便于排力允許引道具有橫向斜坡,坡度不能超過1%。為了最大限度地減少行進車輛各軸之間的載荷傳遞,引道不能有縱向斜坡。承載器應安裝成與引道處于同一平面上。整個引道的寬度應是每側至少比承載器的寬度寬出300mm。和承載器的寬度應有足夠可以支撐便攜式電子地磅可以稱量的最寬車輛,引道還應滿足水平度的要求。
在便攜式電子地磅設計和安裝過程中應充分考慮保證使便攜式電子地磅周圍的散落雜物不能堆或者是可以方便地定期取出。便攜式電子地磅的承載器不應安裝在加載機械或傳送機械的下方,防止物料的掉落。在既需要皮重稱量又需要毛重稱量時,兩次的稱量操作應在盡可能短的時間間隔內完成。應采取措施提示通過便攜式電子地磅進行稱量車輛的駕駛員,注意到對最高速度(v)與最低速度(v)的限制。
以上是便攜式電子地磅計量性能標志及說明性標志的詳細介紹!